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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专利补贴

发布者:宏德雨 时间:2021-09-08 浏览量:1320

龙华区专利补贴标准.png


 发明专利 


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2000元资助。

委托深圳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及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代理的,每件增加资助500元。

 

国外发明专利

同一专利每件最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隶属于同一企业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视为同一申请人)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1.在美国、欧盟和日本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5万元

2.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5万元

 

 PCT国际专利 

依照PCT规则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项目,经审查符合资助条件的,单位申请每件资助5000元,个人申请每件资助3000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每件资助150元

经深圳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外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代理的,每件增加资助150元。

 

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资助

经国家版权局评定并授牌的“国家版权示范单位”、“国家版权示范园区(基地)”,每家一次性资助100万元;经广东省版权局评定并授牌的“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 ,每家一次性资助50万元

 

专利奖和标准奖奖励

龙华新区专利奖和标准奖由龙华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组织评定一次,评定为新区专利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评定为新区标准奖的,每项奖励20万元。

 

 境外商标注册 

 

1、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

2、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

3、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2500元;

4、在台湾、澳门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500元; 

5、在香港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元。

 

政策依据:《深圳市龙华新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若干措施》及《龙华新区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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