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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知识产权这些趣事!

发布者:宏德雨 时间:2023-04-06 浏览量:904

01.猩猩用摄影师相机拍了张自拍照版权归谁?

美国法院上周裁定了猩猩与摄影师的版权诉讼,法院站在人类一方,认为猩猩的自拍照版权归摄影师所有。


02.使用某首歌曲的旋律并改编为新作品,如果引用的歌曲仍在版权期内,那么需要向原作者征得改编权。改编完了的版权是归原作者和改编者共有。


03.《祝你生日快乐》这首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拥有版权,华纳/Chappell曾每年因《祝你生日快乐》进账200万美元。

2015年华纳因版权问题与一家纪录片公司打官司,事情的最终结果为华纳/Chappell归还1500美元版权费,双方达成庭外和解。这意味着,今后在公开场合使用这首歌不用再掏钱了。


0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


05.我国甲公司在中国和日本均注册了商标Q,而日本的乙企业于日本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了Q商标,乙企业侵犯了我国甲公司在日本的商标权。


06.商场在营业期间通过录放设备播放音乐CD盘,以营造良好的购物气氛,应当经音乐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07.我国最早的商标图形出现在北宋时期,现存于中国历史博物馆。


08.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共和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最接近现代专利制度的专利法-《威尼斯专利法》,威尼斯共和国由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


09.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专利文献记载了人类90%以上的新技术信息。

 

10.1890年上海燮昌火柴公司使用的“渭水河”牌火柴商标,据说是中国清代首个批准的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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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04年8月4日,清光绪皇帝钦定颁发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标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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