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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骗局...注意!

发布者:宏德雨 时间:2022-06-29 浏览量: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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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个别不法分子动起了利用知识产权相关文件非法牟利的歪脑筋,通过寄送冒充的商标/专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实施“快递到付”骗局。有关执法人员指出,这类案件单次骗取数额虽小,却涉及地域广、受害人数多,影响十分恶劣。对此,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正在积极行动,严厉打击遏制这类诈骗行为。相关快递行业按照规定,快递公司对发件实名制是有要求的,每次发件前都需核验寄件人的实名信息。然而,快递的外包装袋标签上却不一定会完整显示实名信息,这就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2022年5月26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前往相关快递网点调查,发现一批名为“商标初审通知书”的到付快递,收件人为商标注册人,且收件人需支付48元或49元到付快递费才可顺利签收。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经查发现,当地3家公司从互联网公开信息获取“商标初步审定公告”和商标注册人基本信息,并于2022年3月与快递网点签订“代收货款”的快递服务协议,向近8万个商标注册人寄递一张印有“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A4纸,并以快递到付的形式实施诈骗。


截至被查获时,上述3家公司共发“代收货款”快递7.8427万单,快递费2.1至2.6元/单,面单标注内装物品为“商标初审通知书”。已签收的“代收货款”快递共7300单,每单48元或49元,签收金额共达35.77万元。


此外,3家公司寄递“商标初步审定公告”A4纸的众多对象均非公司代理商标注册的客户,其中2家公司以虚构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为名义寄递。6月8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述3家公司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并涉嫌诈骗的行为作出移送义乌市公安局处理的决定。


2021年9月起,台州市一家企业和当事人在台州玉环、安徽阜阳两地通过EMS快递到付的形式向商标注册人邮寄“商标终止公告”,以不正当手段延揽商标代理业务。经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查明,该当事人通过购买互联网企业信息查询平台会员,获取企业注册商标等资料,将商标终止日期、商标注册号、商标名称等相关信息下载复制在自行设计的“商标终止公告”模板上,并打印在A4纸上,通过快递到付方式向商标注册人寄出。


经查,上述企业和当事人通过该方式邮寄“商标终止公告”超过7000件,违法所得6723.62元。2022年4月12日,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事企业和个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随着电商平台和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网购商品、收寄快递融入了人们的生活日常,便利生活的同时,一些烦恼也随之而来。据公开报道显示,2015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快递到付”诈骗事件频发,骗局花样繁多。最初,此类事件的到付快递中装有廉价商品,甚至是只有几张广告宣传页,包装内商品价值远小于所收取的“货到付款”费用。盈利模式在于赚取到付费用和低廉快递成本之间的差价。


在随后的4到5年间,“快递到付”骗局也在逐步的演变和迭代。一位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强和公众防范意识的提高,此类骗局向着诈骗目标人群定位更精准,手段更具迷惑性的方向发展,以“专利文件”“商标公告”“商标驳回预警通知书”“商标初审通知书”为名义的到付快递便是其中一个类型。此类案件通常有以下几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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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小,数量大。通常而言,伪装成商标/专利文件的到付快递件会收取10元到100元不等的到付费用,需注意的是,此“到付”并非指快递运费,而是货到付款(COD)。据多名网友反映,即便快递单上标有“寄付月结”的字样,但人们常常会忽视这些细节,误以为是支付运费。“遭遇这类小额诈骗,无论收件人是企业还是个人,常常由于金额小而选择不再追究”这位执法工作人员坦言,对于心情迫切的申请人来说,48元可能是个小数目,但这背后诈骗团伙可能已经骗了成百上千的48元,超过了3000元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因此,如遇受骗,公众对证据的收集和向当地行政执法部门的及时举报便十分重要。


具有迷惑性,误导性。根据公开的案件办理信息不难发现,实施“快递到付”骗局的团伙有时会将寄件方伪装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时会虚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者代理业务。而事实上,这些个人或代理机构并未实际开展“商标代理”或“知识产权服务”业务。他们只是利用公开的政务服务信息平台,或者企业商业信息平台获取申请人及其知识产权业务资料,寄送一张复制或篡改的公开信息。一位知识产权从业者指出,为了让更多人信以为真,寄件人甚至会通过使用相似的文件袋、篡改为相似的地址或企业名称等手段进行混淆。


那么,我们该如何应对专利、商标文件快递到付骗局呢?有关业内人士指出,早在2020年,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便发布提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商标局向申请人寄送的官方书件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此外,专利局各类官方书件不会通过快递方式寄送到付文件;商标局已不再寄送纸质商标公告,且自2022年1月1日起,不在发放纸质商标注册证。也就是说,遇到任何到付的专利、商标“官方文件”,要直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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