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进展
2020年3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在江苏张家港、深圳宝安等6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对于涉案企业,检察机关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其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2021年3月起,在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0个省份开展第二期试点工作。一些非试点省份检察机关根据本地情况,积极主动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改革相关工作。2022年4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全国工商联宣布,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2. 什么是“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
合规不起诉制度,是指如果企业出现刑事犯罪,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检察机关可以对其设定考察期,考察期内企业将进行相应合规整改或合规体系建设,考察期后,检查机关将根据合规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对企业进行起诉。该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其目的在于激励企业合规经营。
3.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哪些罪名?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①假冒注册商标罪,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③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④假冒专利罪,⑤侵犯著作权罪,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⑦侵犯商业秘密罪,⑧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等八项罪名。单位犯侵犯知识产权罪,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4. 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合规整改的典型案例
2021年12月8日,最高检印发最新的《企业合规典型案例(第二批)》,此次公布的6件典型案例中前2个案件就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由此可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非常适用于“合规不起诉”制度。其中,上海J公司、朱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是上海、浙江两地检察机关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协作平台,对涉案企业异地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案例;张家港S公司、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是检察机关应公安机关邀请介入侦查认定“挂案”性质,积极引导涉案小微企业开展合规建设的案例
5. 为什么说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非常适用“合规不起诉”制度?
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旨在“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通过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进行合规整改,既可以给涉案企业以深刻警醒和教育,防范今后可能再发生违法犯罪,也给相关行业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样板和借鉴,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创新发展格局,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因此,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是可以适用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典型案件类型,相关涉案企业要充分重视利用这一制度,降低企业损失。
6. 给企业的知识产权合规建议
企业应尽早建立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将知识产权合规审查作为企业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重大项目运营等经营管理行为的必经程序,从而防范企业刑事犯罪风险。企业刑事合规体系的建立能够在企业与具体实施犯罪活动的员工之间起到一定隔离作用,这对于企业也是一种保护。在发生刑事风险的情形下,应最大可能争取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的适用,降低企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