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补贴申报热线
400 8382 908 / 186 8156 0327(微信同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最新版《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缴费服务指南》,文末有附件(PDF)可下载。
1.申请费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
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
说明书(包括附图)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超过10项时,需要缴纳申请附加费,金额
以超出页数或者项数计算。
优先权要求费的费用金额以要求优先权的项数计算。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视为
未要求优先权。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申请人要求实质审查的,应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
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
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3、印花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代收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
应自收到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的相关规定,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减半缴纳印花税。
4.复审费
申请人对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不服提出复审的,应提交复审请求书,并缴纳复审费。复审费的
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
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5.著录事项变更费等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
日起一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上述请求视为未提出。
6.恢复权利请求费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应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
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其权利将不予恢复。
7.延长期限请求费
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期限届满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说明理由
并缴纳费用。延长期限请求费以月计算。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将不同意延长。
8.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
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专利授权文件副本、专利证书副本、专利证书证
明、专利批量法律状态证明、专利授权程序证明、申请人名称变更证明、专利文档复制证明等各
种副本和证明文件前缴纳费用。当事人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应先行缴纳费用,随后再提出办理请
求。
缴纳费用时,除需要填写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之外,缴费的票据抬头,应与办理文件副本请
求书、专利文档查询复制请求书或办理证明文件请求书中填写的“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一致。
办理专利批量法律状态证明,缴纳费用时应使用批量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清单中的第一
个号码缴费。
9.年费
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
月内,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
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关注二维码
深圳市宏德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声明· 隐私政策
Copyright © 2018宏德雨 备案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百瑞达大厦A座 1009室
服务热线:400 8382 908
邮箱:hd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