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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补助| 关于发布 2021(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宏德雨 时间:2021-11-10 浏览量:1051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申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23日18:00截止。


二、申报项目类别

2021年深圳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


三、设定依据

(一)《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

(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四、 资助标准

对中小微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或国有企业获得创新成果实现专利转化运用予以资助,按照不超过实际许可、转让费用的5%进行资助。每个申请人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本项目预算总额度361.8万元。符合资助条件的所有项目资助总额超出361.8万元时,按照项目预算总额度除以经受理符合条件的项目资助金额的比例进行折算。


五、 申请条件

1、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2、中小微企业获得高校、科研院所或者国有企业专利许可或者转让,并依法备案或者登记的,且专利许可备案时间或者转让登记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项目申报截止日之内。


申报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如需了解更多,欢迎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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